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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第77頁第22題解析 |
2020年7月 |
2021/2/2 |
誤 |
本題依據〈就業服務法〉§52:「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之外國人,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十二年。」 |
正 |
本題依據〈就業服務法〉§52:「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且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十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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