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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更新 |
2018年6月 |
2018/11/30 |
誤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
正 |
中華民國106年8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954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95 條,除第7條第4項及第69條自公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107年7月1日施行,自107年7月1日起,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原《公務人員撫卹法》不再適用。其詳細法規內容請參考:https://bit.ly/2Sk60m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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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對照表(107.11.16公布) |
2018年6月 |
2018/11/20 |
誤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對照表(107.11.16公布) |
正 |
http://greatbooks.com.tw/backend/news/test_pdf/446.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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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79 第5題解析 |
2018年6月 |
2018/9/27 |
誤 |
補充說明 |
正 |
5. D;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第2項:「主管機關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二十四條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而認為有免除職務、撤職或休職等情節重大之虞者,亦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故剝奪退休金非本題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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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77 第5題題目 |
2018年6月 |
2018/9/27 |
誤 |
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
正 |
不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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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64 第14題 |
2018年6月 |
2018/8/31 |
誤 |
.1-164 第14題公假要件表格內容 |
正 |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機關視實際需要定
之:
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
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四、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
五、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者。
六、奉派或奉准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訓練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內者。但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七、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八、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或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九、參加本機關舉辦之活動,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十、因法定傳染病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者。但因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而罹病者,不在此限。
十一、依考試院訂定之激勵法規規定給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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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63 第14題 |
2018年6月 |
2018/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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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05第五題 |
2018年6月 |
2018/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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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第二章 P236 |
2015年7月 |
2015/11/18 |
誤 |
第 20 條-【條文解析】-原文 |
正 |
●第 20 條-【條文解析】-修正後內容
1. 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583號解釋意旨,就休職之懲戒處分,規定其懲戒處分行使期間為10年;另對減少退休(職、伍)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或申誡之懲戒處分,均規定懲戒處分行使期間為5年。惟免除職務、撤職及剝奪退休(職、伍)金處分,則無行使期間限制。公務員之違法失職行為已逾懲戒處分行使期間者,應為免議之判決。
2.(略) 3. 另請注意,免除職務及撤職係屬較嚴重之懲戒處分,如公務員應受上述處分,即已不適宜繼續擔任公務員;此外,因退休公務員如應受剝奪退休(職、伍)金之處分,其違失情節亦較嚴重,為免因違失行為完成後,至案件繫屬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時間過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無法為上述懲戒處分,以淘汰不適任公務員。故而修法時參酌德國聯邦公務員懲戒法第十五條規定,未設行使懲戒處分之期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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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80 第8題 |
2013年版 |
2012/11/16 |
誤 |
答案(B)或(C) |
正 |
誤植,正確答案應為(B)或(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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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13 第4題 |
2013年版 |
2012/8/10 |
誤 |
(略) |
正 |
4.( )政務人員退職條例之適用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A)總統府秘書長 (B)行政院長 (C)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D)各部常務次長。
答案亦修改為: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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